1.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文元,原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副总经理张然(已退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8年4月19日晚,应张然邀请,张文元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与张然在太原市汾河景区内的一私人会所聚餐。2018年5月,张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张海斌,纪检监察部原副主任李雪峰,下属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党支部委员、总会计师谢生玮等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8年4月19日晚,张海斌、李雪峰、谢生玮违规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在太原市汾河景区内一私人会所组织的宴请。同时,张海斌、谢生玮分别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参加宴请。2018年5月,张海斌、谢生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雪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3.忻州市工业学校校长卫树忠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卫树忠违规为忻州市工业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补助手机通讯费,共计发放12万余元;2014年,卫树忠在校财务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共计1万余元。2018年5月,卫树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同市广灵县南村镇赵家坪村村委会主任赵云贪污扶贫款问题。2014年,赵家坪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给村民发放绒山羊的过程中,村委会违规将发放后剩余的17只羊以每只55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共计收取9450元,其中2040元被赵云据为己有。同时,赵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赵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吕梁市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古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东亮贪污垃圾清运工资问题。2010年至2016年,刘东亮在协助汾阳市环管中心给环卫工人发放垃圾清运工资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工人数、克扣工资等方式,共套取24万余元据为己有。2018年3月,刘东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6.临汾市汾西县佃坪乡留峪村党支部原书记周良记贪污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周良记安排村会计王某先后5次伪造扶贫互助社入股社员分红花名册,将分红资金3万余元占为己有;2016年,周良记安排村会计王某伪造19名村民虚假借款手续,套取扶贫互助资金9.5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等。2018年4月,周良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7.运城市稷山县枣业中心原主任李旭奎贪污财政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李旭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苗木款发票、虚列工资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74.64万元,并将其中的17.433万元据为己有。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李旭奎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