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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13 分享: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
赵乐际

我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今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对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九大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崇党章,忠实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坚定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优异答卷。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乘势而上、与时俱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定不移往前走、扎扎实实干事情,努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新的实际,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实化细化、层层落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汇聚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强大正能量。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中央纪委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重大论断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新时代的基本特征、主要矛盾和战略举措,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项部署;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要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

(三)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告诫全党,要清醒认识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要清醒认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要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要求我们,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切实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律检查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四)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履行职责的总依据。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充实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能职责、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我们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不断强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坚决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既不断增强原则性、战斗性,又不断增强科学性、精准性,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中央纪委每年要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地方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有的放矢,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良好政治生态是涵养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土壤,是党的生机活力的源泉,是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要整体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判断,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在全国和省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中,要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把握改革目标任务。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要牵头抓总,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配合协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做好组织、人事、法律准备;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统筹安排、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担当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纪委要负专责,细化改革任务,做好进度安排,推动任务落实。

推动改革持续深化。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蹄疾步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试点工作,2月底前全部产生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3月份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各级监委迅速依法开展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合理设置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科学调配各方面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确保全部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纪委、监委要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找准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探路者”作用,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着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各级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必须以徙木立信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抓住主要矛盾,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紧密联系地区、部门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要常抓不懈、补齐短板,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真正让干部有敬畏、群众有信心,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让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深化政治巡视。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充实完善了巡视工作内容,把巡视制度单列为一条,成为新时代巡视工作的根本遵循。要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今后5年巡视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主要举措。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紧盯被巡视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巡视监督为切入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提升全覆盖质量。牢牢把握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一届任期内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规范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式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巡视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回头看”要成为常态,既要检查巡视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分类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党章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县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探索开展县(市、区、旗)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其他各项建设提供规范和保障。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增强教育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充分体现了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的要求。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根据党章对纪律建设的新要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研究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制定党组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决不能半途而废、功亏一篑,必须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国际追逃追赃不停步。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统筹各方面力量,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反腐败合作,不断提高国际追逃追赃能力和成效。持续推进“天网行动”,紧盯重点外逃区域、重点个案,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实现追回数量新突破,有效遏制外逃人员增长。深化国际执法交流,加强资产追回合作,积极参与制定相关国际规则,推动双边引渡、司法协助条约谈判取得新成果。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责任,动态管理外逃人员信息,打好政治战、外交战、法律战、舆论战和信息战,进一步占据道义制高点。

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党中央、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完善相关党内法规,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蝇贪”成群,其害无穷。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中央纪委要紧盯群众通过巡视、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纪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发现本地区突出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和任务压到市县和相关部门。市县党委和纪委要深入县乡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是系统工程,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须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要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高校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要加强中央纪委对省级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要强化高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作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完善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培育新素质、塑造新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中蕴含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文化力量,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要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抓落实。要切实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保持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一件一件事情盯住干、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自觉忠诚于党,确保政治过硬。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要加强忠诚教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对照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二)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本领高强。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又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任务,面对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本领恐慌愈加凸显。要在增强学习能力上下功夫,勤于学习、如饥似渴,既向书本学、多读经典,又向实践学、问计于民,善于用历史、文化和哲学的思考破解现实问题;在增强专业能力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掌握所监督领域专业知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在增强执行力上下功夫,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在增强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的渠道。

(三)领班子带队伍,确保履职到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把切实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中央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中央纪委机关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真情关怀、真心爱护,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政治功能,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支部和巡视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四)敢担当善作为,确保作风优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央纪委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深化作风转变,提高履职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获取第一手资料,掌握真实情况,把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不断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水平。要发扬认真精神,保持艰苦奋斗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做“老好人”。

(五)恪守清正廉洁,确保自身干净。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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